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3)
——2017年1月7日在寧德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三、立足寧德市情,扎實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2015年3月,新修訂的立法法賦予了設區(qū)的市地方立法權。2015年7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決定,正式批準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地方立法權。常委會積極承接地方立法,起步穩(wěn)健,推進有序,實現了良好開端。
開展立法籌備工作。常委會先后開展了立法權申報、機構籌建、人才摸底、立法知識培訓及立法需求調研等工作。2015年8月,成立法制工作委員會并配備立法工作人員;2016年1月,市三屆人大六次會議決定設立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標志著我市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職能更加完備,法治寧德建設開啟新的篇章。
建立立法工作機制。根據立法法以及省立法條例的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擬訂了《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提請市三屆人大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于2016年4月17日起公布施行,為今后立法工作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在全市建立了5個基層立法聯(lián)系點,協(xié)助常委會和法制委收集社情民意。向社會公開選聘了13位立法咨詢專家,為我市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和專業(yè)咨詢服務。
啟動首部實體法立法。寧德是全國最大的畬族聚居地。為保護、傳承我市畬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立足地方實際,將《寧德市畬族文化保護條例》確定為首部實體性法規(guī)項目。立法過程中注重發(fā)揮人大主導作用,牽頭組織開展立法調研、法規(guī)起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增強條例條款的針對性、可操作性。目前,條例草案已經常委會兩次審議,并委托省人大法工委召開專家論證會進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