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榮縣檢察院成功辦理一起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案
近日,柘榮縣檢察院起訴的“地推引流”式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案件,經(jīng)法院審理,被告人黃某某、彭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據(jù)了解,2022年10月6日,柘榮縣居民林某某在逛街時,看到路邊有免費送玩偶的活動,只要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手機操作即可領取。為圖方便林某某直接把自己的手機交給對方代為操作,在一系列操作后,林某某便拿著禮品離開了。幾天后,林某某的微信好友章某某到柘榮縣公安局報警,稱其被林某某拉進了一個群聊,掃描二維碼添加任務群后,按要求下載了APP刷單返現(xiàn),后發(fā)現(xiàn)被騙。
經(jīng)查,2022年10月6日至9日,被告人黃某某、彭某某在柘榮縣、周寧縣、福安市等地流竄作案,針對女性喜愛玩偶的心理,在街邊、廣場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擺攤,吸引路人掃碼領取玩偶。在路人領取禮品之后,詐騙分子要求或者直接操作路人的手機掃碼進群并有選擇地將路人微信中30至50個好友拉入群聊,詐騙分子以此收取上線每單130至230元不等的推廣費,以“地推”的方式為上游違法犯罪分子提供廣告推廣。多名被害人不慎掉進了詐騙分子“精心設計”的陷阱,領禮品掃碼入群后將其微信好友拉入了詐騙團伙組建的微信群,在該微信群內(nèi)下載APP后被誘導刷單,涉案金額共計47萬余元。
來源:閩東日報記者 朱靈塬 通訊員 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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