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城區(qū):男子醉駕撞車被拘役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陳嘉倩)日前,古田男子胡某某因酒后駕駛摩托車發(fā)生事故,被古田縣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15日,并處罰金5000元。
去年9月25日晚上10時許, 胡某某飲酒后無證駕駛一輛摩托車,從古田縣城西街道萬星廣場出發(fā)行駛至城西路某路段時,與對向吳某某駕駛的摩托車發(fā)生碰撞,后又被后方由劉某某駕駛的摩托車追尾。事故發(fā)生后,胡某某被帶至古田縣醫(yī)院抽取血樣。經鑒定,胡某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75mg/100ml,屬醉酒駕駛。
案發(fā)后,經認定,胡某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同年9月25日,胡某某因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古田縣法院審理認為,胡某某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根據胡某某的犯罪性質、犯罪情節(jié)等,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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