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醉駕女子找人“頂包”騙保 頂替者獲知實情后反悔招供
寧德網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鄧燕飛) 朋友醉駕發(fā)生交通事故,事后為了騙取保險公司賠償款,霞浦女子吳美麗電話找來另一男子頂替騙保。不想頂替者獲知實情后反悔,將實情和盤托出。昨日,記者從霞浦縣法院了解到,這起妨害作證案已被成功審結,幫朋友騙保的吳美麗被判拘役四個月。
記者從霞浦縣法院了解到,這起“頂包案”發(fā)生于去年3月12日凌晨。據(jù)介紹,當天凌晨2時許,男司機謝國龍(已判刑)酒后駕駛一輛小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獲得保險理賠,在事故現(xiàn)場與被告人吳美麗預謀找人頂替交通事故責任。
兩人短暫商量后,由吳美麗打電話叫其朋友謝小東頂替謝國龍作為肇事司機,后由吳美麗開車將謝小東接至事故現(xiàn)場,隨后打電話報警。
霞浦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趕到事故現(xiàn)場后,謝小東向民警“投案”。其間,吳美麗用手機微信將肇事車輛的行車路線告知謝小東。謝小東在得知事故真實情況后,向辦案民警如實供述了吳美麗等人指使其頂替交通事故責任的事實。
據(jù)介紹,案發(fā)后,謝小東當場指認了吳美麗及同案犯謝國龍指使其頂替交通事故責任。在事故現(xiàn)場,謝國龍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同年8月30日,吳美麗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
近日,此案在霞浦縣法院如期開庭審理。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吳美麗伙同他人指使第三人作偽證,其行為已構成妨害作證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吳美麗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應視為自動投案,且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予從輕處罰。根據(jù)該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對吳美麗判處拘役四個月的處罰。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陳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