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也有“主” 不問自取觸法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陳琳琳) 近日,霞浦縣檢察院對一起“監(jiān)守自盜”案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余某某系中核霞浦核電有限公司挖運隊的車輛維修工。
經(jīng)查,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27日間,余某某先后在其工作的維修點秘密竊取廢鋼、輪胎、千斤頂?shù)任铮沧靼?起,竊取的財物價值計人民幣5093元。2017年8月23日,被告人余某某因犯盜竊罪,被霞浦縣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據(jù)檢察官介紹,該案有3起被盜物為車輛廢舊零部件,材質(zhì)均為廢鋼,重量1900斤。審查起訴階段,被告人余某某辯解稱這些廢鋼是廢棄物,沒人要,他便拿去賣掉。該挖運隊負責人等多名證人證實廢舊汽車零部件雖是堆放在空地上不用的廢品,但都是歸各車隊所有。被告人余某某另供述其所屬公司不允許私自賣物品,他作為挖運隊汽車維修員,根據(jù)一般認知及工作經(jīng)驗,應當意識到放置于挖運隊的廢鋼屬于公司財產(chǎn),不屬于無主物,故其具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的故意。
對此,檢察官提醒:廢物、廢品不代表沒有價值,不代表是“無主物”,不問自取可能觸犯法律,構(gòu)成犯罪,切莫貪圖小利,得不償失。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