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第十八次見義勇為模范表彰大會表彰對象候選人及事跡的公示
根據(jù)《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及《寧德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管理規(guī)定》有關(guān)規(guī)定,現(xiàn)將寧德市第十八次見義勇為模范表彰大會表彰對象候選人陳錫茂等3個群體共9位同志予以表彰前公示(具體名單及事跡附后),公示時間從2019年8月9日開始,公示期七天。在此期間內(nèi),歡迎群眾以來電、來信、來訪形式向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反映情況,提出意見。
公示電話:0593-2972218
來訪來電時間:公示期間正常工作時間
來信投遞:寧德市蕉城北路39號三樓寧德市見義勇為協(xié)會(郵政編碼:352100)
寧德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8月9日
表彰候選對象名單及事跡
1、制服持刀傷人歹徒(周寧)
陳錫茂,男,1978年10月出生,群眾,個體戶
陳兆嚴,男,1969年3月出生,群眾,周寧縣溪頭村委干事
張 壽,男,1960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中國工商銀行周寧縣支行職員
鐘衛(wèi)忠,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周寧縣藍盾保安公司職員
夏澤華,男,1990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個體戶
主要事跡:2018年1月29日下午吳某與妻子劉某辦理離婚手續(xù),因辦理離婚需要提供個人照片,兩人到照相館拍完照后到行政服務(wù)中心辦理離婚手續(xù)。在周寧縣獅城鎮(zhèn)南街工商銀行門口,犯罪嫌疑人吳某持刀捅刺其妻子劉某,致劉某身體臀部、腿部受傷倒地。當(dāng)犯罪嫌疑人吳某再次持刀捅向劉某時,路過此地的陳錫茂沖過去抓住犯罪嫌疑人吳某持刀的手,并對吳某進行勸導(dǎo)。僵持了一會,吳某掙開后又持刀捅向劉某。路過的陳兆嚴急忙沖上前,抓住吳某持刀的手并踹開吳某。吳某摔倒后又起身撲向其妻子劉某,正在周寧縣工商銀行營業(yè)廳的張壽見此情況上前徒手將吳某拉開,擋在吳某面前,防止吳某接近其妻子劉某。吳某幾次試圖靠近其妻子劉某時,均被張壽推開,最終在工商銀行保安鐘衛(wèi)忠及路過的夏澤華幫助下,合力將吳某拉開按在地上,奪下他手中的刀并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控制住,交給隨后到達現(xiàn)場的民警。同年,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周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2、救汽車失火傷員(福安)
吳建基,男,1979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福安市城北街道辦事處干部
陳智榮,男,1980年10月出生,群眾,福安市恒順塑膜廠個體戶
主要事跡:2018年12月25日上午10時許,吳建基帶隊在城北街道棠發(fā)洋社區(qū)步下自然村開展工作時,突見路邊一輛揚子牌綠灰色皮卡車起火,周圍群眾一片慌亂。吳建基見狀立即組織人員攜帶滅火設(shè)施前往救援。到達現(xiàn)場后,吳建基讓同事疏散圍觀群眾,自己謹慎靠近車子查看,發(fā)現(xiàn)車門車窗緊鎖,車底油箱處起火,但四個車門均無法打開,透過車窗隱約看到副座駕駛室有人。時間就是生命,吳建基不顧個人安危,冒著滾燙的濃煙和火苗,從地上找到石頭奮力砸開皮卡車窗并拉開車門,將傷者救出。同時指揮工廠管理員陳智榮持滅火器向車內(nèi)前座處滅火,他自己持滅火器到右側(cè)朝車底滅火。直到救援車輛順利到達后,將傷者送往醫(yī)院搶救,他們才離開現(xiàn)場繼續(xù)自己的工作。
3、救交通事故傷員(福鼎)
薛祖德,男,1981年12月出生,群眾,福建永興汽車租賃服務(wù)有限公司司機
朱國品,男,1972年12月出生,群眾,務(wù)農(nóng)
主要事跡:2019年2月23日0時許,福鼎市桐城街道星火橋頭(瑞盛廣場前路段)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車牌號為閩AS535F的小轎車因雨天路滑失控撞到一輛貨車尾部,車輛的引擎蓋冒著火苗。此時,路過的朱國品和代駕司機薛祖德見狀,立即前往事發(fā)現(xiàn)場查看情況,發(fā)現(xiàn)車上的司機邵某和2名乘客陳某、翁某均被撞暈,司機邵某被安全氣囊卡在駕駛位上,且意識模糊,朱國品立即調(diào)整駕駛座位并將邵某救出移送至安全位置,同時,代駕司機薛祖德也迅速將左后座的乘客陳某救出,隨后兩人又合力救出另一名乘客翁某。就在將車上人員全部救出的幾分鐘后,小車瞬間燃起了熊熊大火。冒著小車隨時可能發(fā)生爆炸的危險,朱國品和薛祖德不顧個人安危,成功避免了一起車毀人亡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