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萬買商鋪遭遇“陰陽合同”
商鋪認購協(xié)議上單價顯示為30490元,總房款957709元;付過尾款,拿到兩張由不同單位出具的收款手續(xù)——一筆56萬余元房款和另一筆37萬余元轉讓費(因一次性付款又減免了2萬元)??山衲?月,薛師傅領到的制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上顯示,單價18000元,房款只有56萬余元,37萬余元轉讓費只字未提。
業(yè)主:新房銷售卻多了筆“轉讓費”
“去年12月,我看上了灞橋區(qū)紡西路合能鉑悅府的一個商鋪。”市民薛師傅說,“樓盤開盤當天,置業(yè)顧問給我介紹了一個31平方米的商鋪,總價95萬余元。我當時就交了5萬元定金,并簽了認購協(xié)議。”
昨日華商報記者見到了這份認購協(xié)議,出賣方為銷售公司陜西英策投資有限公司。認購協(xié)議書上明確寫著該房單價30490元,總房款為957709元。
之后,薛師傅很快就付清了尾款,因一次性付清房款,銷售公司又給薛先生優(yōu)惠了2萬元,實際付款93萬余元。
“2018年3月,我領到了兩張收款收據(jù),這讓我犯了暈。”昨日,薛師傅向華商報記者出示了他所購商鋪的兩張收款收據(jù),一張為56.5萬余元,開票單位為西安瑞陽進達合能置業(yè)有限公司,另一張為37.2萬余元,備注轉讓費,開票單位為陜西英策投資有限公司。
相關部門:備案登記單價僅1.8萬元
“房款全部交清后,我催要收款收據(jù)或發(fā)票。置業(yè)顧問多次給我做工作稱,能不能房款寫少一點,說可以讓我少交一些稅。我當時給他們答復只要合法就行。”薛師傅說,“現(xiàn)在看來,似乎一點也不合法,我總共交了93萬余元的房款,他們卻將房款切成了兩部分,一部分是開發(fā)商56萬元的房款,一部分是37萬元的轉讓費??晌屹徺I的新房,一手房源怎么會存在轉讓費一說?”
今年6月,薛師傅拿到了制式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合同中顯示單價18000元,房款為56萬余元。所謂37萬余元轉讓費只字未提。
經(jīng)華商報記者和薛先生從相關部門了解到,這套實際售價93萬的商鋪,其備案登記價格為56萬元。也就是說,該商鋪在政府部門的備案登記單價僅為1.8萬元,而非認購協(xié)議中的3萬元。
開發(fā)商:商鋪打包整體賣給了銷售公司
昨日華商報記者和薛師傅一同來到了該樓盤售樓部,一位自稱開發(fā)商現(xiàn)場負責人解釋道:“我們給政府部門備案的銷售價格確實為18000元,去年年底開發(fā)商為了資金盡快回籠,將樓盤所涉及的底層商鋪全部依備案登記價格出售給了銷售公司陜西英策投資有限公司。該銷售公司隨后根據(jù)市場進行二次加價出售,和開發(fā)商無關。”
該負責人稱,該商鋪售價93萬元也算合理,而且薛師傅當初購買時也是知曉的,整個買賣過程中并無違法行為,僅僅是銷售公司未在銷售時解釋清楚,93萬元房款是含有出讓金的。
昨日華商報記者暗訪時,再三跟該負責人確認,薛師傅購買的是新開樓盤新房源,而非二手房交易。隨后記者質疑開發(fā)商和銷售公司依此辦法逃避政府對商品房銷售價格監(jiān)管,該負責人并未解釋。
律師:陰陽合同涉嫌違反備案登記制
近一兩年,西安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曾出臺多部法規(guī)條例用于遏制商品房價格上漲過快。其中房管局、物價局多次強調商品房銷售價格要進行價格申報。商品房銷售價格要接受職能部門監(jiān)管。
“薛先生購買的商鋪也屬于商品房的一種,其價格及銷售行為同樣受相關法律法規(guī)約束。”陜西樂友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興茂說,“銷售公司僅獲得的是代理銷售權,并非實際購買商鋪房,在進行二次加價銷售時,房屋產(chǎn)權所有人并沒有發(fā)生實際變化,并不屬二手房市場價格行為,屬于一手新房源銷售,價格應當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監(jiān)管。”
張興茂說,該樓盤開發(fā)商和銷售公司的這種行為違背了政府規(guī)定的價格備案、一房一價等管理辦法,是一種蓄意逃避政府價格監(jiān)管、惡意哄抬房價的商品房銷售亂象。“此行為還可能存在偷稅漏稅嫌疑。”
責任編輯: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