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摻水的“分紅”糊弄股民應限制
寧德網(wǎng) (許晟) 近期,上市公司分紅預案逐步揭曉。大部分公司積極分紅,但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借分紅之機,制造“高送轉”等概念博眼球,借機減持獲利。這種行為理應受到限制。
上市公司分紅是中小投資者從上市公司獲取股權收益的重要方式。在俗稱的“分紅”概念里,包括派發(fā)現(xiàn)金、送紅股、轉增股。派發(fā)現(xiàn)金是上市公司拿真金白銀回報給投資者的方式;送紅股是指將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潤以股票紅利的形式分配給股東;轉增股是指將上市公司的資本公積金轉化為股本的形式贈送給股東。
相對于年度、季度的現(xiàn)金分紅,送紅股、轉增股的分紅形式在成熟市場并不多見,市場也不會去炒作此類股票。但中國資本市場還不成熟,過去一段時間里,不少股民將送轉股、特別是高比例送轉股,當成是公司“利好”,跟風買進。
事實上,從財務的角度看,送股、轉增的實質只是股東權益的內部結構調整,對凈資產(chǎn)收益率及公司盈利能力無實質性影響。另外,除權后公司每股價格下跌,會讓投資者產(chǎn)生“價格幻覺”,助長所謂的“填權行情”,使股票價格非理性抬高。
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場制度還不夠完善的時候,不以業(yè)績支撐為基礎的利潤分配形式,容易與市場其他行為相互滲透,成為市場炒作的工具。過往案例證明,在此類股票價格波動過程中,上市公司或某些大股東、機構往往可以通過減持、關聯(lián)交易等方式獲利,中小投資者卻很難擺脫被“割韭菜”的風險。
公司市值、股票價格本是上市公司價值的反映。上市公司應該在公平市場競爭中成長,增加公司價值,以期獲得更好的股票表現(xiàn);而不應利用高送轉等所謂的“分紅”手段,在數(shù)字上做游戲,糊弄中小投資者,以期漁利。
對于那些仍期望以高送轉等“摻水的分紅”糊弄股民的行為,監(jiān)管層不僅要加大監(jiān)管力度,嚴厲打擊背后可能伴生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還應盡快完善相關制度,如加大對高送轉的限制,將分紅行為與增發(fā)安排等掛鉤,從根源上規(guī)范企業(yè)分紅行為。
責任編輯: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