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聾啞人合伙行竊 庭審全程手語翻譯
福鼎法院審結一起聾啞人盜竊案
寧德網消息(記者 夏巖緣 通訊員 許嘉) 近日,福鼎法院開庭審理一樁盜竊案,但較于以往,該次庭審稍顯安靜,因為接受審判的四名被告人均系聾啞人,他們和法官、檢察官只能通過和專業(yè)人士翻譯才能進行交流。為此,福鼎法院專門聘請了翻譯老師擔任全程手語翻譯,整個庭審才得以順利完成。
據了解,2015年7月6日9時50分許,四被告人經預謀后,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某市場內尋找行竊目標。后至被害人李某良的豬肉攤位時,由被告人梁某、楊某、李某假裝買豬肉為掩護,被告人柳某趁被害人不注意之時,盜走其放置在該攤位下錢箱邊的一個黑色手提包,內有現(xiàn)金人民幣16300元,并將盜得現(xiàn)金交由被告人李某保管。案發(fā)后,公安機關已追回全部被盜現(xiàn)金并發(fā)還被害人李某良。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柳某、梁某、楊某、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柳某、梁某、楊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本案罪行,系累犯,應從重處罰。被告人柳某、梁某、楊某、李某均系聾啞人,且到案后能如實供述主要罪行,屬坦白,可從輕處罰。因此,法院最后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柳某、梁某、楊某、李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到一年不等,并處罰金。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