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懸賞20萬邀你拍交通陋習 舉報或能獲話費
福州新聞網(wǎng)(微博)4月26日訊(福州晚報(微博)記者 陳海東 通訊員 林霖) 整治交通違法,警方又放大招了:今起至8月底,將你手上的攝錄設備變成流動的“監(jiān)控探頭”,抓拍出現(xiàn)在你身邊的交通陋習,警方將選取典型的交通違法行為照片、視頻予以曝光,拍攝到的交通違法行為經(jīng)警方調查核實符合證據(jù)要求的,將作為執(zhí)法依據(jù)予以處罰。
省交警總隊介紹,為發(fā)動群眾摒棄不文明交通行為,鼓勵大家參與交通違法整治行動,總隊在原定10萬元懸賞的基礎上,再追加10萬元招募拍客,邀請市民參與“交通陋習隨手拍”活動。“群眾隨手拍的內容不僅包括之前提到的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占用應急通道等違法,也包括加塞、隨意變道、亂打遠光燈、車窗拋物等各類交通陋習。因此我們決定將懸賞金追加至20萬元。”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jù)介紹,該活動包括兩項內容,一是“你最厭惡的交通陋習”投票,你可以關注“福建交警微發(fā)布”,進入微信平臺投票窗口,從20項備選的交通陋習中選出最厭惡的5項交通陋習;二是“交通陋習隨手拍”,只要是在福建省發(fā)現(xiàn)的各種交通陋習,都可以拍攝后向當?shù)亟痪ш犖⑿殴娖脚_投稿。
投稿格式:#交通陋習隨手拍#+姓名+手機號碼+照片或視頻+簡要文字說明(注明拍攝時間、地點、違法行為等,200字以內)。
投稿途徑:在高速公路上拍攝的照片、視頻通過發(fā)私信給違法所在路段的高速交警支隊官方微信平臺投稿;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拍攝到的照片、視頻通過發(fā)私信給違法所在地的設區(qū)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含平潭)官方微信平臺投稿。
投稿要求:拍攝到的照片要在48小時內投稿;圖像必須清晰且能真實反映現(xiàn)場情況,同一地點至少要拍攝2張以上的照片,清晰反映違法車輛號牌、違法車輛外觀及違法事實,盡可能反映出違法事件周邊景象、違法人的體貌特征;拍攝影像、圖像不得偽造、盜用,不得作任何后期處理或數(shù)碼合成,嚴禁盜用網(wǎng)絡上圖片,一經(jīng)查實,取消獎勵,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拍攝者自負;拍攝的視頻不超過30秒。
獎勵標準:
(1)普通獎。活動期間,拍攝的照片、視頻被總隊采用的,予以50元的電話充值卡獎勵。
(2)特別獎。被總隊采用的以下照片、視頻予以100元、200元不等的電話充值卡獎勵:機動車違法占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嚴重影響非機動車、行人通行的,予以100元電話充值卡獎勵;違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應急車道,以及不按規(guī)定避讓執(zhí)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的,予以200元電話充值卡獎勵。
(3)幸運獎。投票活動結束后,從參與者中隨機抽取200名幸運獎,獎勵價值50元的電話充值卡。隨機抽取50名選中排名前五的拍攝交通陋習的參與者,獎勵價值200元電話充值卡。
注:電話充值卡充值到獲獎者投稿時提供的手機號碼中。同一個人拍攝同類違法行為不予重復獎勵。拍攝要求參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圖像取證技術規(guī)范》。
(福州晚報(微博))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