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人人 人人為我
寧德時評(姜五六)據《人民日報》報道,被譽為“新疆好人”的趙紅光,原本是河南人,30多年前到新疆阿克蘇依干其鄉(xiāng)承包果園并定居后,與當地老百姓親如一家,只要鄉(xiāng)親們“寫個條子就能跟他借到錢”。幾十年來,他借出去的金額高達幾百萬元,而一旦老鄉(xiāng)有錢便基本上都會還;與此同時,老趙也給老鄉(xiāng)“打白條”收購果子,等賣完再結賬。
這是一個因誠信而譜寫的“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傳奇故事,耐人尋味。據說,“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這一提法最早出現(xiàn)在大仲馬的小說《三個火槍手》中,英文原文是:One for all,all for one,也翻譯為“一人為大家,大家為一人。”
而在兩千多年前的中國,我們的老祖宗早就提出了這一思想,那就是“仁”,仁者愛人、上下相親謂之仁。仁是會意字,指雙足走路的人右邊加個二,二即兩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他,人類社會誰也離不開誰。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核心價值觀是仁愛→友愛→合作→大同。
曾幾何時,人們把“人民城市,人民建”“環(huán)境保護,人人有責”等當成了口號。市民一邊痛斥所居住的環(huán)境臟、亂、差、臭,一邊又有意或無意地加以破壞。我們知道,霧霾和溫室效應等環(huán)境問題是人類自身造作種下的苦果,國人已面臨著“呼吸、飲食等成為不能承受之重”,如果每位公民還不懺悔收手,善待自然,從我做起,在日益污染惡化的環(huán)境面前,試問有誰能置身事外、獨善其身呢?
我曾經見到一名孕婦帶著上小學的孩子在街頭用餐后,很隨意地將用過的紙巾丟到干凈如洗的地上,隨后騎車過馬路。一位騎電動車的小伙子無意間碰到她的車把,兩個便爭吵起來,誤了綠燈。紅燈亮時,坐在身后的兒子提醒道,媽媽,老師說,紅燈亮時不能過馬路,但母親卻蠻橫地闖了過去。
緊接著不幸的事情發(fā)生了,跟著闖紅燈的小伙子被汽車撞個正著,人仰車翻。眼看騎手傷勢嚴重,周圍的路人和筆者立即沖上前救助的救助,報警的報警,叫救護車的叫救護車,一幅助人為樂的人間大愛展現(xiàn)開來,溫馨動人。
小伙子獲救后我們成了好朋友,他一改過去犟脾氣,遵規(guī)守矩,并成了施恩不圖回報的志愿者。他常說,當初要不是好心人及時無私援助,后果不堪設想。
我們回頭看看那位新疆好人,1994年,獨在異鄉(xiāng)的他僅承包5畝荒廢的蘋果園,現(xiàn)在卻發(fā)展到上萬畝,成了遠近聞名的“林果大王”。鄉(xiāng)親們在脫貧致富時遇到困難,有求他必應,表面看來好像在做賠本生意,其實得到的回報更加豐厚,用“紅老板”趙紅光自己的話說:“離開他們,我什么事情都干不成。”
“我為人人”是因,“人人為我”是果。我們堅信,每個小我都“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互幫互助、善待他人與環(huán)境,這個社會一定會結出幸福平安的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