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玉:“無袍法官”促公正和諧
寧德網(wǎng)消息 (閩東日報記者 楊洋 通訊員 游書金) “人民陪審員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成為其中一員,我感受到榮耀的同時,更多的是責任。”5月16日,柘榮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周美玉說,只有做到情法交融,才能真正實現(xiàn)人民陪審員的價值。
自2005年擔任人民陪審員以來,周美玉在做好柘榮縣科協(xié)本職工作的同時,仍妥善安排好時間,認真履行陪審員工作職責。她不但能夠按時到庭陪審,庭審前主動了解案情,庭審中認真聆聽陳述,庭審后仔細研究案件,合議時毫無保留提出意見,而且能隨時心系法庭工作,主動參與調(diào)解。
“要干好陪審員工作,不懂法是不行的。”周美玉說。為此,她積極參加柘榮縣法院組織的人民陪審員培訓,不斷豐富專業(yè)的法律知識,務求在每個案件審理中做到公正、公平。除了在案件審理中履行好職責之外,她還在日常生活中宣傳法律,熱心幫助需要法律援助的群眾。
“我想如果可以的話,我愿意一直干下去!”周美玉感慨地說。
作為全縣第一批人民陪審員,周美玉參與調(diào)解了600多起案件。而讓她印象最深的一起,是發(fā)生在2012年的一起房地產(chǎn)糾紛案件。
2012年,柘榮縣雙城法庭先后受理原告王某某等134人起訴福建嵐錦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87案,涉案金額近千萬元。
面對情緒激動的業(yè)主,周美玉與雙城法庭法官在感到任務繁重的同時,更意識到肩上責任重大。“這種案件涉案人數(shù)眾多,原、被告雙方大多矛盾深、積怨重,一個處理不慎,就可能成為不安定因素,引發(fā)各種問題。”周美玉說。
為了盡快息訟止爭,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穩(wěn)定,周美玉與案件承辦法官加班加點閱卷,并深入土地、建設等行政部門了解案件背后的實際情況,探尋發(fā)案的因由;走訪雙方當事人、了解雙方糾紛的癥結(jié)所在,在此基礎上制定相關調(diào)解方案,多次召集雙方進行調(diào)解,耐心釋法明理。最終,在大家的努力下,該系列案最終調(diào)解69案,撤訴13案,判決5案,絕大部分得到圓滿解決。
2018年,周美玉再次被福建省高院評為全省優(yōu)秀人民陪審員。
“當陪審員豐富了我的人生閱歷,我把每次庭審都當成是人生學堂,通過庭審案件學到了很多東西,也讓自己有機會真正為群眾聲張正義,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說到這,周美玉的臉上洋溢著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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