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被攔 張口解釋飄酒氣 擔心遭罰 “車教頭”成“車跑跑”
寧德網消息(記者 吳寧寧) 因超載1人“犯事”,沒想到一開口說話又被民警察覺出酒駕。情急之下,教練車駕駛員陳某峰拔腿就跑。最終,跑出五六百米的他被警方追回并依法處罰。這是10月4日上午在市區(qū)福寧北路路段發(fā)生的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教練車司機超載被攔下
原來還隔夜酒駕
當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西陂塘中隊民警,在轄區(qū)開展國慶期間道路安全專項整治。8時30分許,在福寧北路路段,民警王警官發(fā)現一輛途經的教練車上后排擠了4個人,車上共6人。因有超載嫌疑,王警官遂將其攔下檢查。就在詢問情況的過程中,憑著職業(yè)敏感性,王警官聞到該車駕駛員陳某峰身上飄著一股淡淡的酒味。于是,將其帶到執(zhí)勤車輛邊上,準備對其進行酒精測試。
此時,讓人意想不到的一幕發(fā)生了。就在王警官轉身取酒精測試儀的瞬間,陳某峰竟拔腿就跑。王警官發(fā)現后立即追上,追趕了五六百米后將其追回。經過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陳某峰的檢測結果為35mg/100ml。按照相關規(guī)定,血液酒精含量為20~80mg/100ml的,為飲酒后駕駛;血液酒精含量為80mg/100ml以上的,為醉酒駕駛。據此,陳某峰屬于飲酒后駕駛。
“我母親昨天過生日,喝了點酒……”面對測試結果,陳某峰連忙解釋。民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酒駕認定“不看時間,看含量”
“陳某峰的情況,屬于典型的‘隔夜酒駕’現象。”據民警介紹,隔夜酒駕,從文字上可以理解為,駕駛員前一天夜里或凌晨大量飲酒,經過短暫休息后第二天體內酒精尚未代謝完全,此時駕駛機動車時體內的血液酒精濃度達到了20mg/100ml,即為隔夜酒駕,更有甚者,部分駕駛員更是達到了80mg/100ml隔夜醉駕的標準。
民警表示,酒駕認定的標準“不看時間,看含量”,判斷一個駕駛人酒駕與否,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久、多久之前喝的酒來判斷,而是有一個明確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體內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過了標準,那么就會被認為是酒駕。由于人體差異,每個人對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體時間與個人酒量和解酒能力有關,喝了隔夜酒駕車是否構成酒駕因人而異。
因此,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如果第二天要開車,前一天晚上盡量不要喝酒。如果喝了酒,建議第二天還是不要開車,以避免形成隔夜酒駕。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