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一女子手機店辦理業(yè)務 趁人不備盜手機
寧德網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鄭曉燕) 古田女子吳某在手機店內等待辦理業(yè)務時,趁人不備,盜走店內業(yè)務員放在服務臺內的手機。近日,因吳某主動投案,且家中有一歲的兒子需要照顧,法院從輕處理,對吳某作出緩刑判決。
據了解,去年11月14日,古田縣女子吳芳在古田縣城東街道解放路某手機店內等待辦理業(yè)務時,趁店內業(yè)務員崔某某不備,盜走崔某某放在服務臺內的一部金色蘋果8Plus手機。經古田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手機的價值為人民幣5225元。同日,吳芳經崔某某電話催討后,主動到古田縣公安局投案并歸還所盜手機,取得諒解。
案發(fā)后,受檢察機關委托,當地司法局對吳芳進行審前社會調查并出具調查報告,認為被告人吳芳符合社區(qū)矯正條件。
古田縣法院審理認為,吳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價值5225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另外,法院還認為,鑒于吳芳有悔罪表現,家里有一周歲的兒子需要照顧,具備社區(qū)矯正條件,依法可適用緩刑,遂判處吳芳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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