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房屋被村委“收回” 因建房未審批女子起訴被駁回
寧德網消息(記者 陳健)因街道改造,原來的房子被村委拆除,女子王某與丈夫在村委為其提供的一塊安置地上建起一棟四層半的房子。不想丈夫去世后,身處外地的王某發(fā)現(xiàn)自家門鎖被村委換了,并被告知該房子已與其無關。為此,王某將該村委告上法院,要求村委還房。日前,該案有了結果,因該房沒有建房審批手續(xù),女子王某起訴討房的要求被法院依法駁回。
丈夫去世后房子被“收回”
女子王某今年55歲。2013年,王某經人介紹到福安和丈夫老王共同生活,后兩人于2015年登記結婚。據(jù)介紹,王某與丈夫共同生活期間,其丈夫原坐落于村部大橋邊的房屋,因街道改造被拆除。其后,村委為其提供一塊安置地建房,王某夫妻倆在該安置地建造了一座四層半的房屋,并搬遷入住。
出乎意料的是,王某丈夫于2016年去世,去世時王某剛好在娘家,當王某得知消息趕到福安時,卻發(fā)現(xiàn)房屋大門被鎖無法進入。隨后,王某到村委會討說法,村委會告知王某與其丈夫結婚時間不長,該房屋與其無關,不能讓其居住。雖經與村委會交涉,最終王某還是無法居住該房屋。
無奈之下,王某只能回娘家。2016年5月13日,王某再次回到福安,發(fā)現(xiàn)房屋還是無法進入,王某只得再次找村委會交涉,村委會還是以該房屋與王某無關為由不讓其進入。而后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并報警。
由于村委會干涉,王某至今無法回家居住。為此,王某認為村委會的行為嚴重損害其合法權益,并將村委會告上了法庭。
無建房審批手續(xù)起訴被駁回
此案福安市法院認為,王某主張其對丈夫居住的房屋享有所有權,請求判令村委會對該房屋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故需審查確認訟爭房屋的權利歸屬。但因訟爭房屋沒有建房相關審批手續(xù),而對違法建筑的認定和處理,屬于國家有關行政機關職權范圍,未經審批規(guī)劃的建筑物歸屬問題,不屬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圍,因此該案不屬于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范圍。法院最后依法駁回王某的起訴。
審理此案的法官告訴記者,王某被法院駁回起訴關鍵在于違章建筑權屬法院不予確認。法官提醒,在我國農村地區(qū)此類事件常有發(fā)生,所以若在農村地區(qū)建房,一定要辦好農村房屋建房審批手續(xù),以免維權無門,無法用法律武器捍衛(wèi)自己的權利。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