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鄉(xiāng)結伙行盜竊 案發(fā)雙雙進班房
寧德網消息 (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 兩名貴州籍男子潘某軍和潘某觀,為了日常生活揮霍,結伙流竄至福安盜竊作案8起,案值達數萬元。近日,犯罪嫌疑人潘某軍和潘某觀因涉嫌盜竊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8日下午, 福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便衣隊民警經布控,在該城南南郊附近抓獲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潘某軍和潘某觀,并在犯罪嫌疑人潘某觀身上查獲被盜的蘋果6手機一部,同時在兩名犯罪嫌疑人駕駛的車輛上查獲手套、鑷子、小手電筒等作案工具。
經查,犯罪嫌疑人潘某軍(男,20歲)、潘某觀(男,26歲),均為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縣人,兩人系同鄉(xiāng)關系。歸案后,對實施2015·12·30賽岐宅里的盜竊案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15年12月3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潘某軍和潘某觀結伙竄至賽岐宅里撬門入室,盜走被害人蔡先生放在2樓房內的兩部蘋果手機和錢包(內有現金14000元),被盜財物總價值約24000元。
經民警進一步深挖,犯罪嫌疑人潘某軍和潘某觀還交代了,在福安長途汽車站和八一市場的另外7起盜竊犯罪事實,涉案總價值約30000余元。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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