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洋派出所:踐行“楓橋經(jīng)驗”,探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
為踐行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堅持源頭治理,切實做到“矛盾不上交”的理念,杉洋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之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探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扎實有效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加強矛盾排查,做到“底數(shù)清情況明”
加強對重點領域摸排。圍繞重點單位、重點行業(yè)、涉法涉訴等重點領域以及家庭矛盾、鄰里糾紛、債務討要等民間糾紛,開展大摸底、大排查,掌握第一手動態(tài)信息,排除風險隱患。
加強信息收集和反饋。通過社區(qū)民警、一村一警務助理收集信息,建立每日報告制度和反饋制度。針對收集的信息,有針對性地進行反饋,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
加強動態(tài)化解,做到“處置穩(wěn)化解早”
建立“3+x”多元化調解室。由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鎮(zhèn)婦聯(lián)、各村治保會、各村調解委員會等成員單位人員以及特邀調解員、調解志愿者等組成調解隊伍,對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糾紛進行綜合分析、風險評估,逐一制定疏導化解和處置方案,切實提高化解矛盾的實效性。
加強走訪回訪,做到“不復發(fā)不反彈”按照“誰調解、誰負責”原則,建立回訪制度,通過走訪回訪,了解調解后結果和成效,積極做好解釋溝通工作,嚴格落實責任,督促雙方履行調解協(xié)議,鞏固調解成果。 2021年以來杉洋派出所累計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2起,成功調解12起,調解成功率100%,實現(xiàn)了“矛盾可平息、矛盾能解決、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標。
責任編輯:余凌古田網(wǎng)